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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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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部
本科艺术类公办211工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收费标准

   凡2015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我院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