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邮编:11016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7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149.98 万元,图书32.49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年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方向) |
3年 |
640106 |
酒店管理 |
3年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520504 |
航空服务 |
3年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年 |
620504 |
连锁经营管理 |
3年 |
620403 |
营销与策划 |
3年 |
670105 |
人物形象设计 |
3年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3年 |
610302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年 |
620202 |
财务信息管理 |
3年 |
58040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年 |
640205 |
焙烤食品加工技术 |
3年 |
620405 |
电子商务 |
3年 |
590108 |
软件技术 |
3年 |
6701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年 |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奖、助学金情况说明
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2)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元/生;三等奖学金500元/生。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于同一批次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6.三校生严格按报考专业、综合成绩与技能加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8085671;024-88085672
传真:024-8808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