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源起于1956年成立的成都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更名为成都建筑工程学校。1963年迁建至四川德阳,1980年更名为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专。1992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1994年再次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重点中专。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四川省建筑职工大学、四川省城市建设学校升格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中国第二重型机械有限集团公司职工大学并入,集四校之力,学院办学实力迅速增强。
2004年,学院通过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级。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受损严重,克服重重困难,夺取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夯实了学院发展基础。2010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验收,获得教育部、财政部最高等级奖励。2013年,成都青白江校区投入使用,学院总体办学能力得到提升;同年,学院成为四川省首批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砥砺,学院秉承“建德明志,筑能笃行”的校训,确立了“培育鲁班传人,服务城乡建设”的办学理念;开创了“多方合作、多元共建”的办学格局。学院是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部确定的“中德合作中西部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和“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单位。
学院有德阳、成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129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亿多元。
学院现有教职工1160人,全日制学生16162人,继续教育学生5035余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3个、工程技术创新团队3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3人)、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名、省级教学名师5人。教授34人、副教授185人、“双师”素质教师331人。博士37人、在读博士39人、硕士580人、在读硕士29人。学院另有兼职教师445人,均为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和能工巧匠。
学院现有专业设置以土建大类为主,兼顾交通运输、材料、测绘、机械、电气、电子信息、经济、工程管理等专业大类,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现设15个教学系(院)、2个教学部,开设66个专业。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四川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四川省精品专业2个。国家精品课程6门、四川省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精品教材4本、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本。主持制订了7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7个行业资格标准,参与制订了18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14个行业资格标准。主持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主持编制了13本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并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达95%以上,取得了“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的人才培养效果。
面向未来,在职业教育、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在生源质量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学院将继续深化“强基础、重特色、求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的专业操作技能、持续的执业资格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尽绵薄之力。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孔燕 高级工程师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干部工作。
党委副书记、院长 李辉 教授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国际技术学院外事工作。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副会长、中华职教社四川分社副理事长。
党委委员、副院长 卢正 教授
负责后勤基建、人事、日常财务、国有资产和校办产业工作,分管后勤基建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校办企业。
教育部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材编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科学出版社《全国高职高专建筑工程系列教材》编委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测绘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德阳市测绘学会副会长。
党委副书记 胡兴福 教授
负责学院党务、维稳、信访、文化建设工作,分管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组织建设和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硕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职工程管理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专家。
党委委员、副院长 吴明军 教授
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图书信息、示范建设工作,分管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培训管理处、教育质量控制办公室、科研处、图书信息中心、示范建设办公室、学报编辑部(高研所)。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土建施工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力学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力学学会职业院校力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曦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负责学院继续教育工作、协管成都校区后勤和保卫工作,分管继续教育学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胡起朝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负责学院纪委、工会、离退休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工会、离退休管理处。
党委委员、副院长 黄志祥 教授
负责学院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共青团和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招生就业指导处。
四川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