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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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工科类专业5000元、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复文件执行。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工科类专业5000元、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复文件执行。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