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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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甘肃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专业确定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

  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

  2.实行大平行志愿录取。

  3.对加分考生按国家及甘肃省教育厅、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总成绩。

  5.凡被我院单独测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升学”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