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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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心理学(师范)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管理工作以及其它心理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心理学
主要课程:基础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实验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学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就业情况:44%从事普教系统工作, 32%从事企业工作, 24%从事其他工作。
就业方向:本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各类学校、党政部门、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市场调研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