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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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

  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12000元/生/年;舞蹈学(校企合作)20000元/生/年;舞蹈学(体育舞蹈)15000元/生/年;广播电视编导15000元/生/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13000元/生/年;机器人工程(校企合作)16000元/生/年;其他校企合作(本科)专业15000元/生/年。

  普通文理类专科专业8000-90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科)12000元/生/年;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9500元/生/年;校企合作(专科)专业12000元/生/年。

  住宿费800-1400元/生/年。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