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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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数、外单科成绩,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