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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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即: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发电厂及电力系统(风电)、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沼气、太阳能光伏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费均为7600元/学年;会计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空中乘务(交通服务)专业学费为98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