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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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规定的新生。
2、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全省术科联考,我校无加试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线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3、外语语种不限。
4、接收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
5、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招生体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