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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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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本科医药类公办

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