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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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本科医药类公办
精神医学
专业介绍
【学制】 五年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心理健康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精神医学及医学心理学专业为特长的临床医师。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医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及常见急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初步熟悉临床常用的催眠、认知行为治疗等心理治疗技能;能从事精神及心理疾病的康复及保健工作;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就业去向】
本专业基础宽厚,毕业后可去各级大中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及心理咨询治疗专业机构从事临床精神病学、心理咨询治疗工作,也可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司法鉴定机构等从事精神疾病及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学研究、心理危机干预及管理工作。以及心理健康相关研究机构或公司从事商业运营、研发与专业技术服务等工作。
【学位授予】 医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