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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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国家级示范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开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最后录取虽未填报志愿但同意调剂的学生。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受师资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酒店管理”专业录取时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