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3801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本科财经类民办独立学院

体检标准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的同时,我院使用教育部招生软件中的志愿清、专业清程序进行录取,即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定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