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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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民族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各类收费标准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确定。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