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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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国家级示范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就业情况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