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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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本科艺术类民办
舞蹈表演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 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拉丁舞等不同专业方向, 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 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舞台表演的身体技能;
3.具有规定专业方向相关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和舞蹈编创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较强的审美感受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5.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规定专业方向舞蹈的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 表演实践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践:主要是剧目排练、舞台表演实践、舞蹈教学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 和毕业论文等;
2.社会实践: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