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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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招生政策

1. 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科(高职)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其他志愿考生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 无单科成绩要求;

5. 无加试要求;

6. 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7. 不限考试语种。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