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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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专科(高职)艺术类公办
录取规则
对参加河北省美术联考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专科提前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按河北省联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文、理兼收)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若分数相同,再看英语,若分数相同,再看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4、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使用加(降)分后的成绩调档后录取及确定专业。
5、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课程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