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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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西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录取规则

  1、学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双上线择优录取,艺术类成绩承认各省联考成绩。

  4、我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