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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财经类民办

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处理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如遇同分考生将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女:160 厘米-174 厘米,男:170 厘米-185 厘米。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该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