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院校志愿。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理科)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普通文、理科)、商务英语专业(普通文、理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普通文、理科)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文科)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金融学专业(普通文科)、会计学专业(普通文科)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已不区分文理科类投档的,相关专业录取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音乐类: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18年音乐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我校音乐类本科专业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两个方向。其中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手风琴、萨克斯管、小提琴、二胡、笛子(竹笛)、扬琴、琵琶、笙、阮的考生;声乐方向只招收统考声乐考生,唱法不限。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河北省、山西省只招声乐统考考生;安徽省只招统考主项声乐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
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体育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专业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只招收体育专项为足球的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
[1]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最优等级、必测科目次优等级、另两门必测科目等级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综合考虑后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最低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C/C/C/C、1合格。
[3]浙江省:学校2018年在浙江省全部录取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如满足教育部及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相关部门关于录取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我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招生章程中所规定内容,对已投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4]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5)专业志愿调剂: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