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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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顺序,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加分录取。
八、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可登录所在省市(区)考试局(院)官网查询或我院网站主页之“招生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