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3714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本科医药类公办
药学
专业介绍
学制:四年
科类:理科
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适应能力强和具有懂药懂医,中西融通的创新精神,面向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与管理部门、医药院校、医药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等单位,从事药物分析、药物设计、药物合成、药物制剂制备、临床合理用药、医院药房管理和医药营销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以药学、化学为主干学科,主要课程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药事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与管理部门、医药院校、药物研究所、医药科研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等。
药学(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协同育人试点专业)
学制:2+2学年制
科类:理科
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具有扎实药学基本理论、基本实践技能,面向医药卫生行业,能够从事药学服务、药品调剂,药品生产、使用、检验,药品营销等涉药领域工作的应用型高技能药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特色是,采用协同育人的创新人才培养“2+1.5+0.5”模式,既依托广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的优势,又结合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重点专业——药学专业的特色,联合构建具有协同培养特色的四年制应用型本科教育体系。该专业实施分段式培养,前两年,在广东医科大学借助其药学专业基础扎实的优势,采用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创新教学方法,夯实学生的药学专业理论基础,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治学习惯,提升学习能力;后两年,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完成相关药学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采用医院见习、医药企业见习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兼顾,并推行双导师制(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参与),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动手,能思辨,能管理,能创新的与社会涉药行业用人需求紧密对接的四能新人。
主要专业课程:以药学、化学为主干学科,主要课程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药事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与管理部门、医药院校、药物研究所、医药科研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等。
科类:理科
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适应能力强和具有懂药懂医,中西融通的创新精神,面向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与管理部门、医药院校、医药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等单位,从事药物分析、药物设计、药物合成、药物制剂制备、临床合理用药、医院药房管理和医药营销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以药学、化学为主干学科,主要课程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药事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与管理部门、医药院校、药物研究所、医药科研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等。
药学(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协同育人试点专业)
学制:2+2学年制
科类:理科
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具有扎实药学基本理论、基本实践技能,面向医药卫生行业,能够从事药学服务、药品调剂,药品生产、使用、检验,药品营销等涉药领域工作的应用型高技能药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特色是,采用协同育人的创新人才培养“2+1.5+0.5”模式,既依托广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的优势,又结合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重点专业——药学专业的特色,联合构建具有协同培养特色的四年制应用型本科教育体系。该专业实施分段式培养,前两年,在广东医科大学借助其药学专业基础扎实的优势,采用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创新教学方法,夯实学生的药学专业理论基础,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治学习惯,提升学习能力;后两年,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完成相关药学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采用医院见习、医药企业见习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兼顾,并推行双导师制(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参与),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动手,能思辨,能管理,能创新的与社会涉药行业用人需求紧密对接的四能新人。
主要专业课程:以药学、化学为主干学科,主要课程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药事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与管理部门、医药院校、药物研究所、医药科研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