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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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就业情况
我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80%以上,在我省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2004年就业率为90.32% ;2005年就业率为82.25% ;2006年就业率为86.39% 。就业途径:一是每年将有近1/3高职毕业生通过公务员职位考试被录取为正式在编在岗人民警察(国家正式干部)。二是毕业生由学院在哈尔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地设立的“毕业生就业安置办公室”直接推荐到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司)工作。三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相关专业,毕业后取得本科第一学历。四是毕业生可直接参军入伍。五是毕业生可响应国家号召支农、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