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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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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本科综合类公办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美术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

  就读中科曙光、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班,除学费外另收培训费4200元/生年(此项收费已由重庆市物价局备案),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就读重庆长江轮船有限公司订单班的学生缴纳正常学费外,需额外收取培训考证费23000元(此项收费已由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7000元,第三年8000元),由学校代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填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考证费。入学经重庆长江轮船公司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人才培养就业协议》。

  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18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