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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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均严格按照高校体检标准执行,另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22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方向);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监控);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提前批按顺序志愿投档;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