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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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教委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体检标准

  1.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2.报考护理专业,色盲色弱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