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符合依法治国时代需要、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人文素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备司法审判能力、行政管理能力、企业法律服务能力以及法律综合应用能力,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