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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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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福建省
专科(高职)艺术类公办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退学费:中途辍学考生可根据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申请退还相应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