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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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三、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