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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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国家级示范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1.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染整技术专业。

  4.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对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