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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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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部
本科艺术类公办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9.479分。

  2.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名。

  3.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37名。

  4.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9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78名。

  6.新疆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8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1名,并列21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629分。

  三、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90分。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10.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894分。

  四、其它说明

  1.考生可于2018年7月15日后登录http://zs.cafa.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预计2018年7月15日寄出。

  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19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9年1月登陆我校官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4.招生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