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3486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