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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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2、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语种。

  3、艺术类各专业2018年招收本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术科成绩按照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