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一)上海市 1.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999)”的专业组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45)”的专业组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调剂专业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二)浙江省 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只要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三)内蒙古自治区 1.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其他省市 1.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