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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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西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1、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

  2、考生在报考信息相应批次的志愿栏第一志愿填写“江西枫林涉外经贸 职业学院”,我院按志愿优先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以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为原则。

  3、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根据生源结构情况,经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作出相应调整。

  5、入学后,若不适应相关专业要求,可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7、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8、外语语种不限。

  9、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10、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切实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