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分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在省外招生录取方式: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英语成绩优异或具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和相关专业报考说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国际海事服务类专业的考生在校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具体如下:航海技术专业:身高4125px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3875px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3950px及以上、男生身高4200px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报考石油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第十六条 录取到我校石油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专业的考生,在我校岱山校区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对部分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计划采用按专业大类招生方式,其中“国际海事服务类”含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机电装备与自动控制试验班”含机电一体化技术、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专业,“港航物流类”含报关与国际货运、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管理方向)、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专业,入学一至二学期后分专业(方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