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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按艺术类招收的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5、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8、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2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

  9、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