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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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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国家级示范

录取规则

江苏省

  1、根据《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

  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

  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选测科目:1211代码、1460代码、1660代码、1557代码专业等级不作要求;

  ②艺术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

  ③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不可有D级。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2、本校对各类专业的语种要求:

  ①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日语或英语;

  ②其余各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英语。

  3、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①普通类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②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民航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

  ③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须通过我校专业测试。


江苏省外

  1、本校对各类专业的语种要求:

  凡报考我校各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英语。

  2、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①普通类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②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民航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

  ③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须通过我校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