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是全省统一。广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作为参加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的必要条件,学业水平测试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含高中课程所有的科目,除此之外,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和艺术3门科目则由学校自主综合评定考生的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全省统一。全省高中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管理。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学业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进行,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和统一计分,各市具体实施报名、测试工作。技术科目中的通用技术由学校组织测试,省、市抽查认可。
广东省学业水平测试只有两次机会。
广东省学业水平测试分别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进行广东省学业水平测试考试。第二次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年的1月份进行广东省学业水平测试第二次考试。考试分为四个成绩等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25~49分为D,50~69分为C,70~84分为B,85~100为A。
高考对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要求是: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