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民政职业道德、熟悉我国民政行政管理法规、政策,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区划管理、边界管理、社团管理、民办非企业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主要是街道(乡镇)政权的规范化建设、居(村)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等;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工作,主要包括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军人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服务管理等;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方面的工作,包括对贫困人口、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社会救助等。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民政管理专业注重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延长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使学生充分了解未来的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实现职场与校园的零距离。同时,民政管理专业积极推进“双证书” 制度建设,灾害信息员、婚姻登记员等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