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设计学类充分利用浙江大学文史哲和理工等学科强大的综合优势,探索艺术与人文、科技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设计学类含以下三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一、招生专业、生源范围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制四年。
学生按大类录取,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生源范围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科类 | 北京 | 山东 | 浙江 | 上海 | 合计 |
艺术(文) | 3 | 6 | 17 | 2 | 49 |
艺术(理) |
科类 | 辽宁 | 河南 | 湖南 | 江苏 |
艺术(文) | 5 | 1 | 2 | 9 |
艺术(理) | 2 | 1 | 1 |
注:具体招生名额以2020年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的本科招生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2.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艺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三、专业考试
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采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素描、色彩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1.考生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报考。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五、录取办法
我校对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六、学费
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9000元。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调整2020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费。
七、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八、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邮编:310058
网址:http://zdzsc.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
纪委监督电话:0571-88981497
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求是书院,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1937年浙江大学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