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部署要求,为切实统筹推进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稳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我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三、初三年级按2020年4月7日开学做准备。
(二)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和中职学校按2020年4月13日开学做准备。
(三)小学各年级按照2020年4月20日开学做准备。
(四)幼儿园由属地市县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防控条件自行决定,但是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4月20日。
(五)高校和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时间及留学生、外籍教师的返校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开学前,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与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校师生员工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开学前两周旅行、居住轨迹、每日健康监测状况、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等信息。
同时,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彻底清除食堂、厕所、楼道等区域的卫生死角。要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并保持良好通风。
防控物资要准备充足,做好测温仪、消毒剂、洗手液、口罩、手套、晨午检器材等防控物资的储备。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师生正常使用,满足需求。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容器,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防控技能、个人防护与消毒等应急知识的培训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