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预定2020年5月9日后,具备校园疫情防控条件的高等院校可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一周后,安排其他年级学生分批错峰返校。
省教育厅要求,目前在境外的师生(含外籍师生)按国家有关政策,暂不返校;已在境内的外籍师生与省内师生同步返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由于其师生绝大多数都在境内,在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措施有保障的条件下可返校开学。
(一)安全第一。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学、物资准备不足不开学、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学,全力以赴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明确责任。各高校要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好开学工作的各项具体职责。成立开学工作专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开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具体开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建立学校、学院两级工作体系,延伸工作手臂,织密管理网格。各高校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协调地方政府做好联防联控。
(三)精准有序。各高校要按照预定学生错峰返校时间倒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分级分类做好各项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学校平稳有序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