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原自主招生及综合评价等特殊招生政策,原则生对往届生没有报考限制,具体以高校最终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强基计划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3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4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参加强基计划招生。
6月,所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6月25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6月26日前,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7月4日前,高校组织考核。
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