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学院名称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
学院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邮编:737100 | |
学院代码 | 14375 | |
办学类型 | 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
组织机构 | 1.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 |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 ||
招生计划 |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0年度招生专业计划。 | |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 ||
录取规则 |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 |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 ||
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 ||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 ||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 ||
招生咨询 | 招生就业处电话 | 0935-8326630(传真) 0935-8326631 |
学校网址 | http://www.gsysyj.org/ | |
3108462359@qq.com | ||
收费标准 | 学费 | 4500元/学年 |
住宿费 | 1200元/学年 | |
资助政策 |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 |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
招生对象 | 甘肃省内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考生;青海省、内蒙古、宁夏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506亩,学院设有地矿与建筑工程、冶金与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电工程4个系,共开设了金属矿开采、选矿、冶金、矿山机电等18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178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3名、中级职称46名,博士后1名、硕士42名,外聘兼职教师35名,有全日制学生35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