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汇总

文/我多少级
专题:

中国各高校由于办学性质以及开设专业之分,在收费标准上也有所区别,收费较低的大学专业费用在一年4000元-6000元之间,学费较高的院校一年在10000元以上也是常见。下文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参考!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船舶电气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船舶电子电气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船舶动力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船舶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船舶舾装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造价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海洋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会计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连锁经营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轮机工程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内燃机制造与维修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营销与服务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商务英语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通信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电子技术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游艇设计与制造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云计算技术与应用50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产品艺术设计65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65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02019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注重从整体上提高综合素质水平,形成较强的从业竞争能力,以适应社会变革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处分记录的注册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奖学金评定。学生奖学金分别设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素质奖学金和单项奖。

第二章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三条国家助学奖学金是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而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审批、发放以当年政府所下的文件为准。

第三章学习奖学金

第四条参加“学习奖学金”评定者,所修学分要符合规定,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居本班前40%,体育合格。

第五条依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评定各等级学习奖学金。如出现某等级缺额,则该等级缺额的奖学金用于增加下一等级评奖比例。

1.特等奖学金1200元/学期/人,按0.1%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

2.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

3.二等奖学金300元/学期/人,按5%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三等奖学金150元/学期/人,按10%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第六条评定程序及办法

1.学习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系办公室根据本办法按比例评选,评选结果填入《奖学金评定表》,由系审查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习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评定上学期的学习奖学金,第三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七条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限选)课、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相应办法确定。

第八条学习进步奖100元/学期/人,每系评选3—6名。学习基础较差者,通过刻苦钻研,班上成绩排名比上一学期进步15位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居本系同年级本专业前40%。

第四章素质奖学金

第九条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确定的得分排序,按比例评定综合素质奖,以及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能力素质单项奖。

1.综合素质一等奖2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

2.综合素质二等奖150元/学期/人,按2%比例评奖

3.综合素质三等奖100元/学期/人,按3%比例评奖。

参加以上“综合素质奖”评定者,无不及格课程,体育合格。

4.思想品德单项奖1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

5.身心健康单项奖100元/学期/人,按4%比例评奖;

6.能力素质单项奖1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

第十条评定程序及办法

1.素质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系办公室根据本办法进行评选,由系审查后报学生工作处。

2.如若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综合奖和单项奖同时获得时,取最高奖项;单项奖可同时获得。如果单项奖出现空缺,由次一名同学依次补取。

3.素质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前二周进行评定,第三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五章单项奖奖学金

第十一条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设定其它单项奖,并确定各单项奖的评定办法和发放标准。单项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竞赛奖、科技成果奖:颁给在院级以上学习竞赛的优胜者,以及在院级以上各科技活动中的获奖者。

2.文体活动奖:颁给在院级以上文艺、体育活动中组织工作做得好,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3.精神文明奖:颁给积极参与环保、卫生、公益活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者。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二00六年九月一日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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