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次录取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该批次录取。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20年部分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来源计划
(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51人(本科),其中:男生39人(含国家专项计划8人),女生12人(含国家专项计划2人)。
(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80人(专科),其中:男生171人、女生9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且已参加河南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报考以上两所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三、志愿填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执行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月25日公布后,达到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于2020年7月26日至28日期间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完成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应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司法类本、专科志愿栏,填报的志愿以最后一次保存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四、政治考察
填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政审表》(从该校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填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填写《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提前批次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并于7月26日-7月30日将政审表(政治考察表)交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公安派出所对政审表(政治考察表)相关内容进行核查并作出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论合格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将政审表(政治考察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五、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填报两所司法院校提前批次录取志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与上线考生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分数线(以下简称4倍划线)。进入划线范围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按照4倍划线的要求,向省司法厅、招生院校提供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
省招生办公室于7月29日将以上两所院校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分数线,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向社会公布。请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主动查看,上线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政审表(政治考察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体检和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附件2.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体检和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附件3.同时报考以上两所院校司法提前批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两所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所有项目。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结果应现场告知考生。
(一)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
2020年8月1日—8月2日(每日8:00—18:00)。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咨询电话:0371—63760931 63755266
六、防疫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意向报考本科提前批司法类院校的考生,应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20年本科提前批次司法类院校招生考生本人疫情防控承诺表》(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表”,见附件4)。考生到达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时,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主动提交疫情防控承诺表。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若考生高考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健康码颜色异常或体温检测异常的,需出示本人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单方可进入测试现场。
考生进入现场后,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综合结论建档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信息,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8月5日18:00前报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将合格考生信息分别扫描录入两所院校的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库。两数据库数据不通用,录取时,只录取各自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中的考生。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报考院校所要求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八、录取
(一)院校按照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章程制定的规则录取。
(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院校计划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
(三)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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