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已经基本结束。今年是我市新高考改革落地之年,整体招生形势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为做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录取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津招委高发〔2021〕5号),制定我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天津市继续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两次征询志愿
7月22日9时至7月23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
7月29日9时至7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5.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